近日,经国务院同意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城市公交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交运发〔2026〕122号),提出以一城一策、一企一策的方式深化公交企业改革,压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,促进城市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指导意见覆盖企业管理效能、运营服务、政策支持与组织保障四个层面。在管理效能方面,要求分类指导企业深化改革,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,严格财务管理,健全绩效考核制度,同时加强资产管理与资源盘活利用。对国有公交企业,强调聚焦主责主业、完善职工激励机制;对民营公交企业,引导提质增效、规范运营。
运营服务层面的调整最贴近日常。指导意见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,超大特大城市和轨道交通已成网的城市,加快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、城市公交为基础的公交系统;轨道交通未成网的大城市,构建快干支微分层衔接的公交网络;其他城市重点保障老年人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出行。票制票价方面,城市公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,定制公交可实行市场调节价,并建立多层次差别化体系,完善年票、月票、周票等多元票制,长距离线路按里程分段计价。
政策支持口径同样明确。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政府补贴补偿制度,对执行乘车优惠政策或低票价减少的收入,以及因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造成的政策性亏损,地方政府应在核定运营补贴时予以统筹考虑;结合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,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。公交专用道的建设管理与场站用地保障也被纳入要求,场站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,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用地指标。
这份指导意见的落点很实在:公交行业面临的客流下滑与经营压力已是普遍现实,政策的核心是把公益属性与市场化运营的边界厘清,让基层有章可循。对从事公交运营、场站开发与交通数智化的校友企业而言,定制公交市场调节价的放开、存量场站资源的盘活利用以及行业数智化升级的要求,都是可以直接对标的业务窗口。